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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系列评论之五

2017-11-06 08:57:4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人民法院报评论员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

  司法为民,是广大法院干警不变的初心。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落实到具体法院工作中,就是要依法保障民生,维护人民权益,践行司法为民。

  依法保障民生,维护人民权益,践行司法为民,要准确把握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法院要充分认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历史性变化对人民法院工作带来的影响,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人民法院工作发展不平衡、保障群众权益不充分之间的矛盾,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要密切关注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呈现出的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特点,善于领会新特点、研究新情况、提出新思路、解决新问题,健全确保公正司法的制度机制,创新司法为民措施,更好地发挥司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风向标”和“晴雨表”的功能,以优质的司法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在新时代对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更高的需要。

  依法保障民生,维护人民权益,践行司法为民,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高度关注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妥善审理涉及教育、就业、医疗等民生案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妥善审理侵吞扶贫款等案件,加大定点扶贫工作力度,积极服务脱贫攻坚工作大局。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促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要在依法保障美丽中国建设上有新作为,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依法审理检察机关、公益组织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依法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推进绿色发展。持之以恒地加强执行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确保如期实现“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

  依法保障民生,维护人民权益,践行司法为民,要创新司法便民措施,进一步解决群众诉讼不便问题。要进一步加强立案登记制等便民配套制度改革;

   加快建设“智慧法院”,努力提供更多优质司法服务,让传统的司法惠民服务与大数据时代的信息化高度融合,确保当事人全面享受到优质服务;推进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针对当事人不同需求,及时提供咨询、立案、调解、接访、法律援助等个性化服务;同时还要继续落实好应救尽救司法救助原则,健全司法救助体系,确保经济确实困难的当事人依法享受到司法救助。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党的一切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要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带领人民不断创造美好生活。各级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司法为民宗旨,始终心系人民群众,通过忠诚履职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关怀和温暖。